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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三月廿一日与诸弟书:“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私肥于一家而刻薄于亲戚族党。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此时侍奉高堂,每年仅寄些须以为甘旨之佐。族戚中之穷者,亦即每年各分少许,以尽吾区区之意。盖即多寄家中,而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丰,与其独肥一家,使戚族因怨我而并恨堂上,何如分润戚族,使戚族戴我堂上之德而更加一番钦敬乎?”家族观念甚重,做家族企业应该是一把好手。

“将来若作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廉俸若日多,则周济亲戚族党者日广,断不畜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食;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若禄人较丰,除堂上甘旨之外,尽以周济亲戚族党之穷者,此我之素志也。

“至于兄弟之际,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教之以勤俭,劝之以习劳守朴,爱兄弟以德也;丰衣美食,俯仰如意,爱兄弟以姑息也。姑息之爱,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不敢也。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我所办之书籍,则存贮利见斋中,兄弟及后辈皆不得私取一本。除此二者,予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此又我待兄弟之素志也。恐温弟不能深谅我之心,故将我终身大规模告与诸弟,惟诸弟体察而深思焉。”

与幺儿去图书馆看书,没想到了发现在整修,于是折回来,路过一花店,购了一颗蝴蝶兰回家来种,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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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4 星期六〖Comments: 0 / Read: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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