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曾国藩处理家人与地方官的关系

探花楼 >> 标签〔TAG〕 >> 正文

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与四弟国潢书:“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诋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须绅士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弟既如此,并告于侄辈常常如此。子侄若与官相见,总以谦谨二字为主。”

家人对本县的父母官,不用竭力称赞他们的贤明,也不用极力诋毁他们的不对的地方,和他们相处,最好是不远不近,不亲不疏的状态。。。。。。他们前后交替,上级衙门的请托,我家丝毫不要参与。。。。

同治三年七月初九日与纪泽书:“尔在外以谦谨二字为主。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属。临行时,教以三戒之首,末二条及力去傲惰二弊,当已牢记之矣。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酷热尤须何保养身体。此嘱。”在外要谨慎。身为世家子弟,门弟过于昌盛,万人瞩目。临走时我拿三个戒条教育,后面的两条就是要极力去除骄傲懒惰两个毛病,应该牢记。考试之前不可以和州县有来往,更不可以送条子,这是进身科考的开始,一定要知道自重。

标签 阅读

2019-01-12 星期六〖Comments: 0 / Read: 1451〗

🏃‍♂️前一篇:用兵

💃后一篇: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

Post a comment〖发表评论(文明上网、开心评论)〗

姓名(Name):

©2006-2023 TH

备案号:粤ICP备190144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