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的日记:“11点差10分的时候爸爸打电话来了,他说要到12点左右才能来。据他说是汽车出了毛病,从早上7点开始他就和哈里一起在检修发动机。也许真是那么回事。不过为什么那个讨厌鬼7点钟不马上给我打电话呢?那样的话,我就先上学去了。我的脚几乎不再痛了。残疾人专用的拖鞋我也不再需要了,因为妈妈想出了一个有创意的点子:没有受伤的那只脚穿我自己的网球鞋,戳过洞的那只脚穿妈妈的网球鞋妈妈的那只鞋比我的那只要大一码半。我的网球鞋是绿色的,妈妈的那只是玫红色的。穿绿鞋的那只脚穿玫红色袜子,穿玫红色鞋的那只脚穿绿袜子我还从妈妈那儿借了一条有绿色、玫红色花朵图案的印花裙,所以现在一切都显得那么时尚。”
这在国内,绝对会被定格为异类或朋克之类的,如果是小孩同意,家长也会称其为“怪物”。在国外,两只脚穿不同的鞋,不同的码,甚至于不同颜色的,袜子也是两脚不同,颜色也不同,而这,可以被定为时尚、创意,可以看出在教育上的以及认同上东西方的差异。
2019-09-01 星期日〖Comments: 0 / Read: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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